花蓮市公所「111年路燈認養」活動開跑,市長魏嘉賢鼓勵照亮他人照亮自己,集合眾人之力照亮花蓮市的大街小巷,點亮平安回家的路。
市長魏嘉賢表示,花蓮最美的風景是愛心出資認養的路燈,自106年開辦路燈認養活動以來,獲致個人、社團、公司行號熱情響應,讓每一寸土地光亮、讓回家的路更安全,也溫暖你我的心。他衷心的感謝市民對於市政的支持,並為市公所的電費負擔盡一份心力,希望民眾能一同響應。
花蓮市路燈有8900盞,路燈電費及管養費每年逾2500萬元,造成市庫沉重的財政負擔。市公所自106年8月推出路燈認養辦法,以一盞一千元的費用,開放讓民眾及企業認養,每認養1盞即張貼附有認養者名字的貼紙於路燈上,邀請有意願者加入認養行列,全市路燈皆可認養。
花蓮市公所財政課長張秋惠表示,路燈認養為一年一期,110年認養期間將於12月31日屆滿,已於近日寄出到期通知單,希望民眾撥冗捐款,持續認養路燈做公益,今年認養者於12月15日前完成繳費,仍可以於相同的路燈上貼附認養者名字,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捐款程序,該路燈將開放認養。
花蓮市公所表示,認養路燈的捐款收據可作為所得稅扣繳捐贈之用,有意願的民眾可撥打03-8322141轉分機171洽詢余小姐,或親至花蓮市公所財政課,一起點亮花蓮市的燈火。
振興五倍券日前正式開放領用,除了能用券消費出遊之外,若尚無想好用途,魏市長也邀請民眾,不妨將五倍券轉換成捐贈路燈認養,點亮回家路,歡迎大家一起響應,讓愛心無限倍!
(資料來源:花蓮市公所)
本文出自: http://n.yam.com/Article/202111133355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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