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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條件:

1. 對追求真理和社會公平正義具有使命感,對社會議題有敏感度,積極主動,擁有獨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的精神。

2. 中文口語、書寫表達能力精通,具一般英文閱讀溝通能力。

3. 勇於查證、客觀中立,能獨立完成事實查核工作。

4. 認同事實查核中心理念。

5. 具備新聞採訪經驗。

做些什麼:

事實查核:針對影響公共利益的資訊進行查核,撰寫查核報告、編輯校對。

工作待遇:35000-45000元。

工作性質:正職

上班地點:臺北市松江路131號10樓之5

出差外派:有出差機會,但非必要參與

上班時段:10:00-18:00

工作時間:週休二日

履歷需求:

1. 請檢附履歷、作品、聯絡方式(履歷自傳請在兩頁內)

2. 請以公共利益相關訊息為主題,試寫一篇查核報告

3. 請將以上資料email至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信箱,主旨請註明「應徵台灣事實查核中心-您的姓名」

聯絡方式:

聯絡信箱:public@tfc-taiwan.org.tw